东北大学2006年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意见
各有关部门:
为保证2006年度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基本原则
在评聘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以下原则:
1、坚持评聘标准,强调德才并重
继续坚持评聘标准,严格掌握申报条件。对参评人员从德与才两方面严格要求,避免评聘过程中出现重才轻德现象。
2、宏观控制数量,微观保证质量
严格按照教育部批复我校的控制数宏观控制指标投放,正确处理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坚持评聘标准,保证评聘质量。
3、严格评聘程序,实行政务公开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履行评聘程序,通过民主推荐和聘后公示的方式,增加评聘工作的透明度,积极稳妥地做好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二、基本要求
1、今年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继续执行东大师发[1997]3号《东北大学申报正高职必须具备的量化条件》和东大师发[1998]1号《东北大学申报副高职必须具备的量化条件》,严格掌握申报条件,对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不予受理。
2、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要突出强调专业技术人员立足本岗位取得工作业绩的情况。对于在现岗位工作超过一年者,只能申报现岗位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对于在现岗位工作不足一年者,可申报现岗位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也可申报原岗位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3、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参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1)至今未有固定岗位或不能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或岗职不符者。
(2)严重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者。
(3)近三年校全员考核中有一次不合格者。
(4)因机构与人事制度改革而进入校转岗分流服务中心一年以上者。
(5)对于已重新上岗但从事非技术、非管理岗位工作者。
(6)对于已重新上岗但从事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不足一年者。
4、在推荐参评人选时,各单位要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客观公正的衡量参评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公益活动参与情况以及在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人才工程建设和学生素质教育等方面的贡献。同时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德”的一票否决制,避免评聘中出现重才轻德现象。
5、对于无实际教学课时(以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和学院下达的教学计划为准)的兼职德育教师,不得参评思想政治教育系列的职务。
6、要根据申报人员的岗位及业务活动内容不同,推荐参评时区别对待。对于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要着重考察其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对于主要从事实验工作的人员,要着重考察其立足实验岗位,围绕实验室管理和建设的业绩情况;对于从事产业、工程、图书资料、档案、出版、卫生、会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亦应各有所侧重。要通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努力提高我校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7、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要继续强调与日常考核工作紧密结合。实验技术系列人员评聘要坚持与年终实验室评估结果挂钩。
三、具体规定
1、今年的职务评聘工作中涉及的各类时间(包括任职、年龄、学历、外语证书、现代教育技术证书及申报材料等)均截止到
2、关于非教师各系列正、副高职的推荐数等均由学校根据各单位、各系列的具体情况,在学校宏观指标控制下,统一确定。指标一经确定,不再追加。
3、正副高职量化条件中,公开发行的杂志系指刊号有“CN”字样或“ISSN”字样的杂志(增刊除外)。在刊号中有“CN”字样的市级及以上党报或专业报上发表2000字以上有一定价值的论述性文章或调研报告,可等同于在公开发行的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有“ISBN”字样的电子出版物可比照公开出版的著作。
4、各级各类晋升高一级职务人员的申报材料均以任现职以来的为准,且以近五年的为主;对于与所从事的岗位工作内容不符的申报材料,学校不予接收。
5、关于非教师晋升中级职务毕业年限的规定
(1)凡研究生毕业且获硕士学位后在岗工作满3年者,经考核合格直接确定中级职务;
(2)全日制大学本科2000年及以前毕业,专科1998年及以前毕业,实验技术系列1994年及以前中专毕业(仅限评审实验师职务)后一直在岗工作人员,可申报参评;
(3)1999年及以前本科毕业且2005年及以前硕士毕业;2000年及以前本科毕业且2004年及以前硕士毕业;1997年及以前大专毕业且2004年及以前硕士毕业;1996年及以前大专毕业且2005年及以前硕士毕业的人员可申报参评;
(4)对于同时具备下列三条的在职学习并取得高一级学历人员可申请参评:
①任助理级职务满5年;
②获本科、专科学历满1年;
③获本科学历后的年限与获助理级职务后的年限之和满8年或专科学历后的年限与获助理级职务后的年限之和满10年。
6、同时具备下列三条的在职学习并取得高一级学历的人员可参评副高级职务(实验技术系列按大专学历参评者仅限评高级实验师):
(1)任中级职务满6年;
(2)获本科学历满1年或实验系列大专学历满1年;
(3)获本科学历后年限与任中级职务后的年限之和满10年或实验系列获专科学历后年限与任中级职务后的年限之和满12年。
7、关于党校学历问题仍按人事部人职司函(1995)81号文件精神掌握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在职务评审工作中不作为学历依据。
8、申报参评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人事部外语考试合格成绩。
9、对获得现代教育技术合格证书的参评人员,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10、2005年校各评委会评审未通过者(不含晋升中级),今年原则上不得参评。但对拟申报正高职者,如在一年内取得较突出的成绩且符合以下三项中的两项,可考虑参评:
(1)结合本职工作在全国性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必备项)
(2)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有个人获奖证书)或与其相当的荣誉性奖励。
(3)在教学、科研、管理和产业等工作中成绩突出、效果显著。
对拟申报副高职者,如在一年内取得较突出的成绩且符合以下三项中的两项,可考虑参评。
(1)结合本职工作在公开发行的杂志上发表论文2篇。(必备项)
(2)获校级及以上奖励(有个人获奖证书)。
(3)在教学、科研、管理和产业等工作中成绩突出、效果显著。
对于符合上述参评条件的人选,若单位推荐,则单位需要出据有关说明材料。
11、实验人员晋升副高职采取工作单位按指标推荐,再由学校集中评聘的办法;实验人员以外的非教师晋升正、副高职,采取工作单位推荐,再经校集中推荐后予以评聘的办法。
12、非教师系列的中级及其以上职务均由学校组成的学科组或评委会评审(含实验系列)。
13、对属于参加全国统一资格考试的系列,在考试合格的前提下,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考虑学校横向情况、岗位设置的需要及个人表现等决定是否聘任。
四、关于评审费
各单位在向学校报送材料的同时,应按如下标准缴纳评审费:
1、凡需学校正、副高职推荐组推荐的人员在推荐阶段需每人缴纳60元。
2、凡报校评审的人员每人缴纳260元。
推荐费、评审费的缴纳方式:现金。
2006年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日程—预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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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会议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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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置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
0.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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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完成实验队伍副高职推荐工作 |
9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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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需参加学校正、副高职推荐小组推荐人员推荐材料,并交纳推荐费用;秦皇岛分校同时报送材料。 |
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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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汇总材料 |
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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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推荐小组集中推荐 |
0.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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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推荐人员的推荐材料 |
0.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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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思想政治教育、工程技术、实验技术、教育管理研究、出版、图书资料(档案)、会计等系列学科组及卫生中级评委会评审材料并交纳评审费用。(含各系列申报中级职务人员) |
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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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汇总材料 |
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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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学科组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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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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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研究学科组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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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组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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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资料(档案)学科组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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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科组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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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学科组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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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中级评审委员会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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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非教师高级职务评委会评审 |
0.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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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
0.5天 |
注:以上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