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推荐2007年度“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

时间:2007-03-14浏览:250

关于选拔推荐2007年度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依托国家重大人才培养计划,积极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加大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度,人事部决定,组织开展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6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以及其他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优先推荐被纳入教育部“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和科技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的优秀年轻学术带头人。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三、选拔数量和程序

请各单位推荐  1  名候选人(我校共推荐3名候选人)。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人选选拔推荐工作,推荐人选经学校审定后报出。

四、报送材料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一式1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请勿修改原电子格式。登记表可在人事处其他下载区下载。若有其他重要材料作为附件,请用A4版面打印附于登记表后,原则上每人附页不超过一页。有关涉密人员的资料,由上报单位严格审核并明确标出。

请于200732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师资科(校部517,电话:87383)。

 

                                   2007年3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