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08年度宝钢教育奖推荐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章程》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精神,为做好本年度宝钢教育奖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的教师。各单位在推荐人选时应注意向从事基础课教学且业绩突出的中青年教师倾斜。
二、推荐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师德高尚。
(二)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连续三年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三)积极参与教学基本建设,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改革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四)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五)具有与聘任职务相称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验中。
三、奖励名额及金额:
(一)2008年“宝钢教育基金理事会”分配给我校的奖励名额:
优秀教师奖4名;其中,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1名(包含在优秀教师奖中)。
(二)2008年的宝钢教育奖的奖励金额:
优秀教师奖的奖金1万元/人;
优秀教师特等奖的奖金10万元/人。
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奖金3万元/人。
四、推荐办法
(一)各单位根据推荐条件推荐本年度“宝钢教育奖”候选人2名,并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
(二)人事处汇总材料并报学校研究确定正式推荐人选。
(三)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五、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安排
各单位填写推荐人选一览表(可在人事处其它下载区下载)。并按表中要求注明教学课时,教学科研获奖情况(要求写出近五年所获奖励名称、颁奖部门、个人排序)。
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后加盖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于
联系人:刘丽 联系电话:873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