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寒假医保相关工作通知

时间:2009-01-16浏览:82

 

关于寒假期间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

 

寒假将至,现就我校寒假期间医疗保险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假期如发生需要三天内备案的情况,可在3133,到校医保办(综合楼1308)补办备案手续。逾期未办理,发生未能报销费用的情况,后果自负。

2假期若IC卡丢失,可拨打省社保局电话办理挂失业务。申请制作IC卡,可在人事处网站医疗保险专区下载《补办医疗保险IC卡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在开学后到校医保办办理手续。

3申请办理第二季度特病的参保职工要在210前将材料(包括近两年住院病志复印件、个人申请及两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交到医保办,并留下联系电话。逾期未能办理,后果自负。

4开学后办理费用报销等工作。

 

省社保局电话:22839375

省社保局IC卡挂失、查询电话:96500

校医保办电话:83687386

 

东北大学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