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在职学位进修的通知

时间:2009-09-03浏览:77

关于申报2010年在职学位进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规范在职学位进修的管理及申报程序,现将申报2010年度在职学位进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在职学位进修人员必须是各单位在岗业务骨干,是具有发展潜力、能够按时完成学业、取得学位后愿意继续为东北大学服务的优秀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硕士学位且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的专任教师,可申报博士学位进修;教师获得学士学位二年及以上(截止到2009831日),并且年龄不满40周岁者,可申请硕士学位进修。

2、非教师取得学士学位后,在我校连续工作三年及以上(截止到2009831日),可申请硕士学位进修。

3、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我校连续工作四年及以上、年龄不满35周岁者,可申请报考由学校单独组织考试的四年以上工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按硕士学位进修管理,毕业后只发学位证,不发学历证书)。

42007年及以前入学且尚未取得学位的在职硕士学位进修人员,可申请改报四年以上工龄单考。

5、具体相关规定遵照《东北大学教职工在职学位进修的有关规定》(东大人字[2004]13号)执行。

二、审批程序及要求

1、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人员,须向所在单位(处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东北大学在职进修申报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2、各单位根据申请人员的工作表现等实际情况确定推荐人选。

3、各单位到将《东北大学在职学位进修计划表》及推荐人选的《东北大学在职进修申报表》、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外校招生简章报送人事处。经人事处审核后报学校在职学位进修领导小组审批。

4、学校在职学位进修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列入当年进修计划,公示无异议后本人按照研究生院的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5、学校教职工在职学位进修的审批工作每年只集中进行一次,希望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此项工作。

三、报材料时间

请各单位于918日前统一将材料报送到人事处培训科(综合楼1308室,电话:83681236,联系人:贾老师)。

 

                                     东北大学人事处

                                ○○九年九月二日

附件:1、东北大学在职学位进修计划表(点击下载)

       2、东北大学在职进修申报表(点击下载)(请勿改动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