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及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高等学校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经辽宁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协商,辽宁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将为我校教师单独组织2011年教师普通话培训与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3月20日学校将组织开展普通话培训(教学馆210教室,9:00-11:30,1:00-4:30)。3月30日上午进行普通话测试,地点在计算中心一楼机房。
二、收费标准
根据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要求收取每人次测试费50元、辅导教材费25元(自愿购买),培训费由学校统一支付。
三、报名要求
各有关单位请于3月15日前将集体报名表(纸质版)及测试费、辅导教材费、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电子版照片(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照片存储为JPG格式,照片尺寸为100×115像素,并用身份证号命名)交人事处培训科;集体报名表电子文档和个人照片电子文档发送至neujdf@163.com。
四、联系方式
人事处培训科(综合楼1308房间),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81236。
附件:
东北大学人事处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