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五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3-23浏览:96

关于做好中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五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中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中博基字[2008]1号),现就做好中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五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博士后进站须满8个月。
  2.申报人应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身体健康。
  3.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在站期间的创新研究工作展现出良好前景。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推荐:
  获得中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
  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人才;
  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5.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6.特别资助不受理涉密材料。
  7.已经获得过特别资助、正在申报第51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不得申报。

二、申报方式及报送材料
  预申请特别资助的博士后于4110日登录基金管理系统,点击资料下载下载《申报表》模板,网下准备申报材料。41125日进行网上申报,登录中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基金管理系统)下载申报软件,填写《中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简称《申报表》),在线提交后打印《申报表》并签字(纸质《申报表》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一份。《申报表》中所列科研奖励、荣誉称号、重要学术成果等,需附一套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证明材料不需网上传输。 以上材料交流动站所在学院。

各学院组成专家小组,对本学院申报人员进行评审,按本学院在站人数的十五分之一向学校推荐本学院人选。(各学院限报人数附后)
  各学院于2012428之前将本学院推荐人选的材料汇总后报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三、其它相关事宜
  中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标准将依据国家财政预算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附表:各学院限报人数

学院

材料与冶金学院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

学院

文法

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机械

学院

限报

人数

4

3

1

1

1

1

2

联系电话:86961

                                  东北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