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部门调整安全工作小组成员的通知

时间:2012-05-28浏览:156

关于各部门调整安全工作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加强我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请各相关部门对本部门安全工作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各部门在安全工作小组成员调整过程中主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安全生产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工作小组组长应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为了便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应由各部门主管办公室的领导或各部门相关工作的负责人担任。

三、安全员要选派责任意识强,并勇于开展工作的工作人员担任。因安全员工作业务性较强,选派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各相关部门在2012531日前,将调整后的“安全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学校安全生产办公室(主楼1206房间)。

联系电话:83687384 83688633

附表:安全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人事处

2012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