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培养协议书签订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5-29浏览:162

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培养协议书签订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首批培养人选协议签订工作,根据《东北大学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东大人字〔201226)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协议书“培养目标及工作任务”拟定原则

1.紧密围绕相应的培养目标,所拟定的目标及工作任务应不低于申报时提出的预期目标。

2.在可量化、可考核的基础上,突出质量和水平。

3.结合自身实际,既要有明确的总体目标,也要有阶段性目标。

4.各层次培养人选要各有侧重,其中:

1)攀登学者要结合团队整体考核与个人培养目标的实现,参考校外同行专家的相关建议,在承担重大科研项目、获得重大科研奖励和提升个人学术影响力等方面有所侧重;

2)英才学者主要侧重于在稳定的研究方向上争取获得高水平奖励和发表高水平文章;

3)曙光学者要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建立稳定的研究方向,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文章。

二、工作程序

1.培养人选拟定培养协议书报所在部门。

2.所在部门针对学科发展需要结合培养目标对培养人选提出的总体目标及工作任务进行审核,在商得一致后,于614前将攀登学者和英才学者的培养协议书报送学校审核、将签订好的曙光学者培养协议书报学校备案。

3.学校对培养协议书内容审核确定后,与攀登学者和英才学者签订培养协议书。

三、其他

1.人才津贴在培养协议书签订后自培养期起始时间发放。

2.培养协议书(样本)及《东北大学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东大人字〔201226)文件电子版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区”-“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栏下载。

 

 

 

人事处     

2013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