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东北大学2013年第二次考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9-26浏览:153

关于开展东北大学2013年第二次考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考工常态化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定于201310月开展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晋升考核工作(以下简称“考工”)常态化试点运行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3年第二次工人考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种、等级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试点工种:汽车驾驶员(A类)、汽车修理工(A类)、维修电工(B类)、餐厅服务员(B类)、中式烹调师(含中式面点师B类)、道路养护工(C类)、管工(C类)、计算机操作员(C类)、花卉园艺师(含绿化工C类)、林木种苗工(C类)。

(二)试点技术等级:高级工和技师。

(三)申报条件:符合2012年、2013年考工申报高级工和技师技术等级申报条件的且尚未取得相应技术等级资格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二、考核时间及考评方式

理论考试时间为1019;实际操作考核时间为10161020。各工种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一)理论考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采用电脑随机抽取试题、无纸化考试模式。试题采用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考工专用题库,题型包括选择题和判断题,满分100份,其中选择题80分,判断题20分。成绩评定采用电脑当场出分、即时存储和现场公示方式。

(二)实际操作考核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成绩评定采用评委现场计分、即时统分和当场公示的方式。

(三)参加20112013年度考工成绩只有一项及格的,已及格的科目在本次考工中可以免试,只需参加另一科目考试。

三、晋升与聘任

(一)本次考工晋升时间为2013101201310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的晋升时间按实际法定退休时间的当月1日确定)。

(二)本次考工晋升人员中,考取高级工、技师技术等级资格的人员,学校将在全员岗位聘任时统一组织竞聘,并从聘任时间的下月起,按所聘任岗位技术等级兑现工资。

四、资格审查和报名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按照自愿参加的原则,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由部门统一填报《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晋升考核申报表》,填报《申报表》时,需按ABC表分别填报,按工种区分和高级工、技师的顺序填写;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在备注栏注明“退休”;理论或实际操作免试的注明“理免”或“实免”;所有表格信息需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二)本次考核不组织培训,以个人自学为主(926日起可下载学习资料,下载网址www.sy.osta.org.cn),不收取培训费用。报名时收取职业技能鉴定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规定(辽价函[2010]136)执行:高级工310/人(其中理论考试考核费60/人,下同),技师430/人。

(三)各部门汇总报名时需交《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晋升考核申报表》一份(含电子文档)、申报人员的同版彩色2寸近期免冠照片2(申报技师每人需交5张,每张照片背面都需写上考生姓名和具体部门)、现技术等级证书等各类证书原件及报名费。

(四)请各相关部门于93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综合楼1308,联系电话83687385,联系人:徐文斌)。相关附件的电子版可在人事处网站查看。

(五)本次考工常态化试点工作是完善考工改进工作的新举措,直接关系到广大工勤人员的切身利益,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本次考工常态化试点工作,避免遗漏。

 

附件: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晋升考核申报表

 

     东北大学人事处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