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关于组织实施第二批“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3-12-18浏览:138

转发关于《关于组织实施第二批十百千

高端人才引进工程的意见》(辽组通字[2013]51号)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由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和辽宁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实施第二批“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的意见》发给您,请贵单位在明确申报资格条件,认真核实申报人选资格的前提下,向学校申报单位推荐人选。

    申报资格条件:

1. 引进对象。面向2010年以来到辽宁工作或有回辽宁工作意向的海外人员,重点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一是在基础前沿领域具有原始创新能力,在新一轮产业革命中能产生重大突破的急需紧缺人才;二是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高层次人才,特别是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环保节能等产业的人才;三是具有国际视野、精通国际规则、拥有国际经验的专业人才;四是城乡规划与管理、现代农业、生态建设等方面高层次人才。

2. 引进数量。十人层次人选按实际申报情况确定、百人层次人选不超过50人、千人层次人选不超过100人,届时将根据实际申报情况,按评选条件确定具体人数。

3. 资格条件。引进的十百千工程人选应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不超过55周岁,有5年以上在国外大型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拥有高级职称或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年度驻我省工作时间在9个月以上。在符合上述基本要求的同时,人选还须分别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十人层次人选应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一定声望,为某一领域的开拓者、奠基人或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的著名科学家、世界一流的科技领军人才。

2百人层次人选应拥有高新技术成果,能够领办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处于领先地位,对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具有承接我省重大项目研发、关键技术革新能力,并能领衔组建国内一流的科技创新团队。

3千人层次人选应拥有符合辽宁重点产业发展专有成果或技术,并具备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力;能够融入关键领域、重点行业科技创新团队并发挥骨干作用;具有辽宁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急需的特殊专长。

    申报要求:

1.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材料、推荐申报情况一览表。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合并装订(胶订),推荐申报情况一览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6份,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2. 申报十百千工程的海内外人才应提供以下附件材料:1.学历证书、资质证明(证书)、工作经历和相关业绩材料及其它佐证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复印件;2.所实施项目技术状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它技术权益证明等复印件;3.所携带资金验资证明复印件;4.所创(领)办科技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5.相关单位或部门与其合作协议或意向、引进人才项目实施计划书;6.暂未落实合作单位或创业地点的引进人才提供前四款材料和经过论证的项目实施计划书。

    3. 申报人选按照申报书中的填报要求填写《辽宁省“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申报书(创新类)》和《辽宁省“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推荐申报情况一览表》,报各单位。

    4. 各单位将《申报书(创新类)》纸质版(一式六份,含附件)和《申报书》、《附件》、《申报情况一览表》的电子版汇总后,统一报学校人事处。

    5. “申报单位名称”填“东北大学”,“引进人才单位意见”请各单位的负责人员统一为其填写,如“同意申报”、“强烈推荐”等。此两处需要加盖学校公章,所以请不要盖单位公章。

    6. 校内申报截止日期时间:1224下午5点。

    收材料:郑中华      内线:88005

  箱:zhonghuaz@mail.neu.edu.cn

附件:

1.辽宁省“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申报书(创新类)

2.辽宁省“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推荐申报情况一览表

3. 印发《关于组织实施第二批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意见》的通知辽组通字[20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