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非专任教师人员补充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东北大学非专任教师补充暂行办法》(东大人字[2011]16号)文件精神及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请有关部门根据非专任教师岗位空岗情况及发展需要,申报本部门2016年人员补充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以岗位设置为依据,以保证质量、逐年补充为前提,充分考虑队伍建设现状,切实反映教学、科研以及管理等工作的实际需要。原则上,申报数量不应超过空岗数量的二分之一。
二、具体要求
(一)非专任教师人员补充方式包括招聘应届毕业生、校内聘用、聘用劳务派遣人员及聘用退休人员等;
(二)考虑到2016年弹性学制因素,我校近期将面向2016年和2017年春季应届毕业生招聘,具体操作时间另行通知。
(三)各部门按队伍填写相应的“东北大学2016年非专任教师补充计划申报表”(可到人事处网站“下载区/非专任教师补充”下载),并于
(四)其它相关要求须按《东北大学非专任教师补充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事宜联系人
1. 辅导员岗位:张扬,联系电话:87385。
2. 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王晓宇,联系电话:87383。
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