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6-2018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启动经费的通知
一、适用范围:
所有聘期内的高层次人才、已来校报到且人才启动经费在2015年底不结题的引进人才。
二、填写材料:
请使用人事处下载区引进人才栏目中“2015预算论证表”并注明年份。
三、论证程序:
请各学院按照学校资产处文件要求对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提出的设备费进行论证,按照学校引进人才经费管理办法对非设备费进行审核,并按年度纳入学院事业发展性项目支出预算后报我处(归口部门)。
四、报送要求:
1.报送学院时间:2015年11月9日周一下班前
2.学院报送时间:2015年11月11日周二下班前
3.材料内容:电子版、纸质版(个人申报版需项目负责人签章、学院汇总版需论证小组组长签字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中华 手机:13019330206
QQ:287482736 邮箱:287482736@qq.com
注意事项:
1.按照此次学校计财处通知要求,2016年预算为年度预算,必须在2016年当年执行完毕,无法转入2017年,因此在编制预算时,请尽量接近实际情况。
2.具体要求以学校计财处通知、答复为准。
人事处
201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