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2017学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见附件),现将申报2016-2017学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通知如下:
一、 申报基本条件
(一)来校工作满一年的我校教师(截止到项目申报日
(二)获得加拿大单位的正式邀请信(截止到项目申报日
(三)外语水平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四)项目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申报程序
(一)教师本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所在部门进行排序后择优向学校推荐人选;
(二)学校将各部门推荐人员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学校出国领导小组审批;
(三)经学校出国领导小组审核后,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推荐我校人选。
三、 相关要求
请各部门填写《2016-2017学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情况汇总表》,于
附件:
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