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关于评选表彰2014-2016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学校坚持以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为核心,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具有全面素质的高质量人才。一流大学的建设和一流人才的培养离不开一流的教师队伍,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勇于创新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是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关键力量。近日,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育、科技工作者要学习李保国同志心系群众、扎实苦干、奋发作为、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自觉为人民服务、为人民造福,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的业绩。李保国同志为高校教师树立了典范,成为新时期的楷模。
在过去的两年中,全校广大教职员工充分发挥吃苦耐劳、勇于创新的精神,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为推进“双一流”建设、培养高素质人才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学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丰硕成果。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校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积极提高学校教学科研质量及管理服务水平,建设一支一流的教师队伍,学校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推荐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先进集体
全校将表彰“先进集体”10个,学院、部、处、中心、系、所、科、室、车间等部门均可参评。
(二)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包括: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生产工作者。
各学院(部、实验室)分别推荐“师德标兵”1-2人,推荐人员范围为学校在岗专任教师。
学校同时表彰30名左右“优秀教师”、20名左右“先进教育工作者”、5名左右“先进生产工作者”,推荐对象分别对应为在岗专任教师、在岗职员与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在岗工勤技能人员,各部门按在岗教师人数的2.5%和其他在岗职工人数的1.5%推荐。
中层正职干部由学校有关部门直接推荐。
二、奖励方式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校分别授予先进集体、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并印发表彰决定,颁发奖状(证书),发放奖金。
三、评选条件
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2014年9月以来的工作实绩和贡献为主要依据。
(一)先进集体
领导班子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勤政廉政,管理规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凝聚力高,战斗力强,在学校各项改革和建设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全体成员能够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能够积极带动贯彻执行“两学一做”教育方案。
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学科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措施得力、成效显著;能够积极转变创新方式,努力提升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
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工作业绩突出,完成质量好。
(二)先进个人
1.师德标兵
坚定信念,对党忠诚。胸怀祖国,热爱人民,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自觉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人正直,遵纪守法。
爱岗敬业,立德树人。实践教育,心无旁骛,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师德高尚,业务精湛。
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能够把个人理想、本职工作与学校发展、学生成长紧密联系在一起,志存高远,公而忘私。
2.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生产工作者
(1)基本条件
为人师表,潜心育人。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教师操守,把全部精力和满腔真情献给教育事业,是学生公认的良师益友。
严谨笃学,勤于钻研。具有求真务实、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刻苦钻研,奋发进取。
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创新能力,积极投身教学科研工作,不断探索,为建设创新型高校、培养创新型人才不懈努力。
2014年、201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为一次优秀等次和一次良好及以上等次,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的可比照良好等次。
(2)业务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踊跃投身于教育创新实践中,积极探索教育规律,提高教学质量,能够创造性地开展科学研究,取得了有重要科学价值的研究成果,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显著。
从事党政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具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工作中受到广大师生好评,工作成绩显著。
从事科技产业工作的人员:作为企业主要经营人员,具有为学校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经营理念与水平,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经济指标明显高于同行业水平,成效显著,所在企业能够按时完成学校下达的利润上缴任务;作为技术开发人员,其以主要负责人身份所开发(设计)出的产品获省部级奖励,并给企业带来明显经济效益;作为生产经营人员,所负责的生产经营工作业绩突出,直接经济效益显著。
四、评选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评选程序
1.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不含各部门中层正职干部)的办法。各相关部门依照相关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部门或个人材料报人事处:
(1)推荐“先进集体”,填写《东北大学推荐参评先进集体登记表》(人事处网站,下载区→人事管理类),若表格不足可附页(A4纸打印,材料限3000字);
(2)推荐“先进个人”,填写《东北大学推荐参评先进个人登记表》(人事处网站,下载区→人事管理类),若表格不足可附页(A4纸打印,材料限2000字)。
3.人事处将上报材料汇总并交相关部门审查后,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最后报学校讨论决定。各部门中层正职干部由学校有关部门推荐,直接报学校讨论决定。
4.公示评选结果。
(二)相关要求
1.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评选原则,评选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保证评选结果的公平、公正。
2.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材料起止时间段为2014年7月至2016年6月。
五、其它
(一)评选结果确定并进行公示后,学校将根据整体工作安排,于教师节前后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及奖励。
(二)各部门请于
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