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劳务派遣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二)
各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决定将部分劳务派遣岗位面向校内公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公开聘任 平等竞争
参与本次聘任的岗位须公开聘任,学校为竞聘者提供公平合理的竞聘环境,使每位竞聘者都有平等竞争的机会,确保选人、用人的公平和公正。
2.坚持标准 择优聘任
各级组织应严格把握岗位聘任条件,坚持聘任标准,保证聘任质量;要客观的评价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择优聘任。
二、基本条件
1.东北大学全民未聘教职工;
2.团结同志,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服务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工作程序
1.学校面向校内公布岗位;
2.应聘人员填写《岗位申报表》,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应聘岗位所在部门;
3.部门制定聘任工作考评实施细则,并对应聘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将《岗位申报情况汇总表》、《岗位申报表》(按汇总表中顺序排列)与考评实施细则报送学校复核;
4.部门根据学校复核意见,组织召开述聘会,以竞聘打票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5.各相关部门将《岗位拟(未)聘情况汇总表》、部门聘任情况说明及选票等相关材料报人事处;
6.学校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任手续。
具体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
四、相关要求
1.部门应成立岗位聘任工作小组,负责本次岗位聘任工作。成员应包括部门领导及部分基层负责人。同时,部门须成立考核评价小组,负责对竞聘人选的业务水平及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评。小组须由部门一把手任组长。本部门人员较多的,小组成员应涵盖岗位所在部门的各方面代表;人员较少的部门,小组成员应包括部门全体人员和业务相关部门代表;
2.部门一把手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聘任工作中充分利用和发挥本部门党组织纪检委员与本部门兼职纪检监察员的作用;
3.部门须制定考评实施细则,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实施细则应包括部门考评的原则、程序、办法及评委组成等内容;
4.经所在部门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方可到应聘岗位所在部门申报;
5.相关模板、表格电子版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下载区-2017年劳务派遣岗位聘任),填报后应将电子版压缩包以部门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rsk@mail.neu.edu.cn;
6.岗位名称及职责见附件1,工作日程表见附件2;
7.其它特殊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联系人:宋佳臻,联系电话87385。
人事处
附件1:岗位名称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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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数量 |
主要岗位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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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中心 校园管理服务中心 |
夜班管理员 |
3 |
1.负责值守门厅及楼内安全巡视查。
2.负责对楼内可疑人员盘查询问,严禁外人留宿、严禁物品持出并进行登记。
3.随时为服务对象提供开关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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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中心 工程维修部 |
维修工(瓦工) |
2 |
全校及家属区上下水井井盖、各种盖板的更换、维护。 |
附件2:工作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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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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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布岗位信息; 2.应聘人员将“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应聘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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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部门将“申报表”、“申报汇总表”及《考评实施细则》报人事处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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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组织应聘人员考核,形成考核评价意见后将“拟(未)聘人员汇总表”、部门聘任情况说明及选票等相关材料报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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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并无异议后,办理聘任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