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将部分高值药品纳入大额医疗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支付范围的通知》(辽社险发〔2017〕12号)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辽宁省社保局《关于将部分高值药品纳入大额医疗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支付范围的通知》(辽社险发〔2017〕12号)转发给你们,请告知本部门职工,如有关于文件中高值药品的具体问题,请咨询中国人保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4-62251775。
如有疑问,请与人事处工资保险科联系。
联系人:徐腾飞 联系电话:83687386
东北大学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