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增补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专家的通知

时间:2018-03-29浏览:156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增补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专家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现转发《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增补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专家的通知》(学位中心﹝201816号),请按要求开展专家人选的推荐工作。

一、推荐范围

为切实做好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中的党建工作,此次增补的对象主要是从事思政和党建工作的专家,推荐专家人选的范围如下:

1.学校分管党建和思政工作的校级、处级党政管理人员,熟悉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优先;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的主要管理人员;

3.党建和思政、法律、财务、相关学科专业背景,且参与中外合作办学授课工作的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

二、注意事项

1.请以部门为单位进行推荐。

2.此前省教育厅已向教育部学位中心推荐过有关专家,为避免重复,请各单位向拟推荐专家本人核实是否已纳入专家库,已在专家库中的不要再次推荐。

3.推荐2人及以上的,请在《汇总表》中按推荐顺序进行排序。

4.《专家简况表》中“研究方向”的“学科名称”一栏,可根据所学专业填写,也可根据目前从事的工作方向进行填写,所填内容应与《专家库更新学科目录》中的学科名称保持一致。

 

请有推荐意向的单位于4917:00前将《专家简况表》、《字段信息采集表》、《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汇总表》加盖公章)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同步发送电子版材料,联系人:时英晋,电话:87383,邮箱:shiyingjin@mail.neu.edu.cn

 

附件1: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增补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专家的函

附件2:中外合作办学专家简况表

附件3:专家库更新学科目录(含专业学位)

附件4:中外合作办学专家库字段信息采集表

附件5:中外合作办学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