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辽宁省高层次人才专用健康证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办理辽宁省高层次人才专用健康证的通知》,辽宁省委组织部将于近期为高层次人才办理专用健康证,持有高层次人才专用健康证可享受《辽宁省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工作办法》(辽卫发〔2018〕17号)涉及的各项优惠政策。
为充分享受辽宁省提供的医疗政策,请各单位将相关信息通知教师本人,并请各单位配合提供本单位相关教师信息,填写《高层次人才信息表》,并提供教师的2寸证件照2张,及证件照的电子版。并于
联系人:赵天宇
联系方式:83688005
附件一:人才范围
附件二:《高层次人才信息表》
附件三:《辽宁省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工作办法》(辽卫发〔2018〕17号)
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