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兴辽英才计划”相关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8-05-28浏览:515

关于开展“兴辽英才计划”相关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部、实验室):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兴辽英才计划”相关人才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

(二)、“兴辽英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2.“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计划”创新领军人才

3.“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培养引进计划”创新团队

4.“兴辽英才计划”创新领军人才(攀登学者)

5.“兴辽英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辽宁特聘教授)

6.“兴辽英才计划”哲学社科领军人才

7.“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

8.“兴辽英才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

(三)、“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四)、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

(五)、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二、申报条件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要求

资助额度

申报截止时间

受理部门

备注

1

“兴辽英才计划”

杰出人才(国外引进)

申报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具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

2.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在国内工作不超过2年,引进后须全职连续在辽工作5年以上(每年在辽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3.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辽宁急需紧缺的其他杰出人才;

4.坚持全职潜心研究;

5.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336之后出生)。作为突出贡献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300万元

619

(包括学院考察意见、汇总表及个人申报材料)

人才办

 

2

“兴辽英才计划”

杰出人才(省外引进)

1.引进时未全职在辽工作,或在辽工作不满2年,引进后须全职连续在辽工作5年以上(每年在辽工作不少于9个月)

2.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

3.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

4.坚持全职潜心研究;

5.秉持科学精神,品德高尚;

6.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336之后出生)。作为突出贡献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300万元

619

(包括学院考察意见、汇总表及个人申报材料)

人才办

 

3

“兴辽英才计划”

杰出人才(自主培养)

1.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

2.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

3.能够坚持全职潜心研究;

4.秉持科学精神,品德高尚;

5.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336之后出生)。作为突出贡献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300万元

619

(包括学院考察意见、汇总表及个人申报材料)

人才办

 

4

“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具有中国国籍,201836日前全职在辽工作2年以上,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主持完成重大科技项目,引领相关产业和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方向;

2.研究方向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

3.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内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4.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5.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100万元

619

(包括学院考察意见、汇总表及个人申报材料)

人才办

科技处

2018年全省评选50

5

“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计划”创新领军人才(国(境)外引进)

应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具体符合下列条件:

1.一般应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

2.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在国内工作不超过2年,引进后须全职连续在辽工作5年以上;

3.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4.主持完成重大科技任务,引领相关产业和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方向;

5.研究方向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

6.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内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7.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8.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100万元

619

(包括学院考察意见、汇总表及个人申报材料)

人才办

科技处

2018年创新领军人才及创业领军人才全省共评选50

6

“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计划”创新领军人才(省外引进)

应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具体符合下列条件:

1.引进时未全职在辽内工作,或在辽工作不超过2年,引进后须全职连续在辽工作5年以上;

2.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主持完成重大科技任务,引领相关产业和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方向;

4.研究方向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

5.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内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6.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7.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100万元

619

(包括学院考察意见、汇总表及个人申报材料)

人才办

科技处

7

“兴辽英才计划”创新领军人才(攀登学者)

申报人应为我校2年内引进或计划引进的国(境)外或省外人才,获评创新领军人才(攀登学者)后须全职连续在辽工作5年以上(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条件如下:

1.遵守我国法律法规,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国外引进人才一般应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省外引进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及团队组织管理能力,近5年主持完成重大科技任务,引领相关产业和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方向,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主要精力放在科研就学一线(主持承担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作为主要完成任务获得高水平科研奖励、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其研究领域的世界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论文、研究成果转化或被采纳后产生了重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等)

100万元

各单位于531日前报送单位意见、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于65日前报送所有材料

人才办

2018年全省遴选20

8

“兴辽英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辽宁特聘学者)

申报人选应从我校内部自主培养的高端人才中遴选。申报条件如下: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在辽工作2年以上,获评辽宁特聘教授后须全职连续在辽工作5年以上(每年在辽工作不少于9个月);

4.学术造诣较深,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过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大影响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内外学术界有较大硬线,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5.发展潜力巨大,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研究方向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其研究成果能够引领行业企业技术发展方向、攻克关键核心共性技术、代表科学发展水平、体现高水平教育教学质量;

6.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100万元

各单位于531日前报送单位意见、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于65日前报送所有材料

人才办

2018年全省遴选50

9

“兴辽英才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具有中国国籍,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全职在辽工作2年以上,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从事教学、研究、编辑、翻译、管理、宣传等工作,在文化艺术领域从事创作、表演、教学、理论研究、管理、宣传等工作;

2.学术水平高,研究成就显著,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或主持完成国家艺术基金、获国家级重要奖项的重大项目、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

3.知名度高,社会影响较大;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

20万元

各单位于531日前报送单位意见、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于65日前报送所有材料

人才办

2018年全省遴选20名,其中文化艺术领域4

10

“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教书育人,立德树人;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六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讲一门课程;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4.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不在推荐范围。

20万元

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教务处

 

11

“兴辽英才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具有用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196836以后出生);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全职在辽工作2年以上;

4.入选“百”层次人选资格满三年(新引进未入选过“百”层次人选的高层次人才或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人才,经同意也可申报。

5.具备以下学术条件之一:

1)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能够引领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2)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3)具有作为主要团队负责人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

4)在辽宁优势产业、关键领域、重点行业拥有核心技术,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在引领新兴业态、领域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5)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要成果、具有重大影响力,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

6)近五年内获得国家、省部级重要人才荣誉,作为主要完成人的项目、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重要奖励的人员可优先推荐。

20万元

619

(包括学院考察意见、汇总表及个人申报材料)

人才办

2018年全省评选20

12

“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自主培养)

1.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或艺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7836之后出生)

50万元

619

(包括学院考察意见、汇总表及个人申报材料)

人才办

 

13

“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境)外引进)

1.在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在海外工作3年以上;

2.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2年,引进后须全职连续在辽工作5年以上(每年在辽工作不少于9个月)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或艺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一定社会影响;

4.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5.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

6.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辽宁急需人才,可适当放宽海外工作年限要求。

50万元

619

(包括学院考察意见、汇总表及个人申报材料)

人才办

 

14

“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省外引进)

1.引进时未全职在辽工作,或在辽工作不超过2年,引进后须全职连续在辽工作5年以上(每年在辽工作不少于9个月)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或艺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

5.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辽宁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50万元

619

(包括学院考察意见、汇总表及个人申报材料)

人才办

 

15

“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培养引进计划”创新团队

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有望突破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水平、引领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海内外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应符合下列条件:

1.团队研究方向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2.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或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3.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4.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50岁以下的一般不少于1/2,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5.团队所在单位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业内处于优势地位,创新团队以企业为依托的,所在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经营业绩,能为团队创新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以及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6.团队成员与在辽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其中团队带头人及1/2以上团队成员应全职在辽工作(每年工作不少于9个月);

7.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一般应具备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8.自主培养的团队,其带头人应符合《辽宁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中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要求,海内外引进的团队,其带头人应符合《辽宁省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计划》中创新领军人才的要求

优先支持100万元,重点支持300万元,特别支持500万元

619

(包括学院考察意见、汇总表及个人申报材料)

人才办

科技处

 

16

高等学校创新团队

支持计划

1.创新团队须依托科技平台或一流学科。科技平台包括省教育厅及以上级别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及产业技术研究院。一流学科指省级及以上一流学科。学校培养和引进的领军人才,尚无科技平台和一流学科依托的,也可择优申报;

2.鼓励高校牵头,在实施高校“千名专家进千家企业”、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及校企联盟、服务“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及“一带五基地”建设规划活动中,与科研院所、企业围绕同一技术领域或研发方向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群体联合申报。

3.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要符合国家和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重点围绕目前科学技术重点领域或科技前沿热点问题开展研究;

4.创新团队的学术水平在高等学校同行中具有明显优势,取得同行公认,国内领先的重大创新性成果,具备冲击国家级科技奖励的实力,在反哺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成效显著;

5.创新团队的带头人须是科技平台的负责人(方向带头人)或是一流学科带头人,品德高尚,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获得重大科研成果、或在我省转化过重大科技成果,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带头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应在本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6.创新团队人数一般应在10人以上,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7.优先资助下列团队:已经并在后续研究中能继续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转移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提升产业水平;带头人成功实现新老交替;多学科交叉组建;支撑一流学科建设。

理科类50万元,文科类10万元

65

(包括学院考察意见、汇总表及个人申报材料)

人才办

科技处

2018年全省评选20个,其中理科类18个,文科类2

17

高等学校创新人才

支持计划

1.具有副教授以上及专业技术职称,对辽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学科建设及高等教育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在学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2.优先资助对象:有重大科技成果省内转化、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成效显著、在高校“千名专家进千家企业”活动、服务辽宁“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及“一带五基地”建设规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人社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突出等;

理科类10万元,

文科类5万元

65

(包括学院考察意见、汇总表及个人申报材料)

人才办

科技处

2018年全省评选100人,其中理科类80人,文科类20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青年拔尖人才

A.纸质版材料:

1.所在单位党委对申报人选师德师风及学术道德的考察意见;

2.汇总表

3.申报书(一式2份,双面打印,不装订)

4.附件材料(一式2份,双面打印,不装订)

1 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如为国(境)外学历,另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复印件。

4)主持或参与的主要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获奖证书或入选文件复印件。

7)发表的1-3篇高水平文章证明材料。

8)个人简介材料。

9)国(境)外引进的杰出人才需提供海外任职证明材料。

10)其他有关材料(如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资质证书及权威机构或用户对产品的评价等材料)。

B.电子版材料:

1.申报书(Word表格);

2.汇总表(EXCEL表格);

3.附件材料(PDF版,请附件1-4扫描为1PDF文件,附件5-10扫描为1PDF文件)

说明:

1.请各位老师于619下班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办,审核无误后再装订成册,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书及汇总表请点击此处下载(压缩包内有多个申报表,请选择本人申报类别对应填写)。

3.请申报人自行准备档案袋,并在档案袋正面粘贴申报书封面。

联系人:人事处:赵天宇     联系方式:83688005

(二)“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计划”创新领军人才、“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培养引进计划”创新团队

A.纸质版材料

1.所在单位党委对申报人选师德师风及学术道德的考察意见;

2.推荐情况汇总表一式2份;

3.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

B.电子版材料

电子版申报材料应与纸质版申报材料一致,并存储为WordPDF格式,附件证明材料需提供扫描件(含有关印章或签字等相关内容)并存储为PDF格式。因提交的电子版材料缺失(或与纸质材料不一致)导致无法评审或评审信息不充分的由申报人负责。

说明:

1.请各位老师于619下班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办,逾期不予受理。

2.请各位老师自行准备档案袋,并在档案袋正面粘贴申报书封面。

3. 申报书及汇总表请点击此处下载(压缩包内有多个申报表,请选择本人申报类别对应填写)。

联系人:人事处:赵天宇    联系方式:83688005

        科技处

(三)“兴辽英才计划”创新领军人才(攀登学者)

A.纸质版材料

1. 所在单位党委对申报人选师德师风及学术道德的考察意见;

2.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

3.申报表(一式5份,A4纸双面打印,不装订)

4.证明材料(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不装订)

B.电子版材料

1.申报汇总表

2.申报表

说明:

1.单位考察意见及申报汇总表,请各单位务必在531下班前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办,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表及证明材料请务必于65下班前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办,审核无误后再装订成册。

2.请各位老师自行准备档案袋,并在档案袋正面粘贴申报书封面。

3. 申报书及汇总表请点击此处下载(压缩包内有多个申报表,请选择本人申报类别对应填写)。

联系人:人事处:赵天宇  联系方式:83688005

(四)“兴辽英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辽宁特聘教授)

A.纸质版材料

1. 所在单位党委对申报人选师德师风及学术道德的考察意见;

2.申报人才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

3.申报书(一式1份,单面打印,不装订)

4.课题项目申报书(一式1份,单面打印,不装订)

说明:

1.单位考察意见及申报汇总表,请各单位务必在531下班前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办,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表及证明材料请务必于65下班前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办,审核无误后再装订。

2.申报书第十项“所在学科的基本情况”由申报人所在学科、学院协助填写。

3.请申报人自行准备档案袋,并在档案袋正面粘贴申报书封面。

4. 申报书及汇总表请点击此处下载(压缩包内有多个申报表,请选择本人申报类别对应填写)。

B.电子版材料

1.申报人才情况汇总表;

2.申报书;

3.课题项目申报书。

C.网上填报

请申报人员登录“辽宁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及高端人才网络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zcps.lnein.gov.cn/lnedu),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并于66下班前完成填报。

联系人:人事处:赵天宇  联系方式:83688005

(五)“兴辽英才计划”哲学社科领军人才

A.纸质版材料

1. 所在单位党委对申报人选师德师风及学术道德的考察意见;

2.《汇总表》(一式1份);

3.《申报书》(一式1份,单面打印,不装订);

4.相关佐证材料(一式1份,双面打印,不装订)

B.电子版材料

1.《申报书》;

2.相关作证材料(PDF版)

说明:

1.单位考察意见及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请各单位务必在531下班前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办,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书及佐证材料请务必于65下班前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办,审核无误后再装订成册。

2.请申报人自行准备档案袋,并在档案袋正面粘贴申报书封面。

3. 申报书及汇总表请点击此处下载(压缩包内有多个申报表,请选择本人申报类别对应填写)。

联系人:人事处:赵天宇  联系方式:83688005

(六)“兴辽英才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

A.纸质版材料

1. 所在单位党委对申报人选师德师风及学术道德的考察意见;

2.《申报书》(一式1份,单面打印,装订);

2.《汇总表》(一式1份);

3.《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

4.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份,双面打印,装订)

B.电子版材料

1.《申报书》;

2.《汇总表》;

3.《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4.相关证明材料(PDF版)

说明:

1.请各位老师于619下班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办,逾期不予受理。

2.请各位老师自行准备档案袋,并在档案袋正面粘贴申报书封面。

3. 申报书及汇总表请点击此处下载(压缩包内有多个申报表,请选择本人申报类别对应填写)。

联系人:人事处:赵天宇  联系方式:83688005

(七)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

A.纸质版材料

1. 所在单位党委对申报人选师德师风及学术道德的考察意见;

2.《申请书》(一式2份,双面打印)

3.佐证材料(一式2份,双面打印,与申请书合订一册,不超过80个页码);

4.《汇总表》(一式1份)。

B.电子版

1.《申请书》;

2.佐证材料(PDF版)

3.《汇总表》

说明:

1.请各位老师于65下班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办,逾期不予受理。

2.请申报人自行准备档案袋,并在档案袋正面粘贴申报书封面。

3. 申报书及汇总表请点击此处下载(压缩包内有多个申报表,请选择本人申报类别对应填写)。

联系人:人事处:赵天宇    联系方式:83688005

        科技处

(八)高层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A.纸质版材料

1. 所在单位党委对申报人选师德师风及学术道德的考察意见;

2.《申请书》(一式2份,双面打印);

3.《佐证材料》(一式2份,双面打印,与申请书装订成一册,不超过40个页码);

4.《申请人清单》(一式1份);

5.近五年有科技成果在辽宁省转化的申报者的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开发合同复印件、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材料复印件与《申请书》合订一册;

6.申请者本人最终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与《申请书》合订一册。

B.纸质版材料

1.《申请书》;

2.佐证材料(PDF版);

3.《申请人清单》

4.其他相关材料

说明:

1.请各位老师于65下班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办,逾期不予受理。

2.请申报人自行准备档案袋,并在正面粘贴申报书封面。

3. 申报书及汇总表请点击此处下载(压缩包内有多个申报表,请选择本人申报类别对应填写)。

联系人:人事处:赵天宇    联系方式:83688005

        科技处

四、工作要求

1.“兴辽英才计划”是辽宁省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一位业务关系在本单位的教师,充分享受“兴辽英才计划”的各项政策。

2.因辽宁省相关部门布置此次申报工作较晚,部分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已经临近,请各单位抓紧落实,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报送,学校将不予受理。

3. 每位老师仅限报上述项目中的一项,如有多次申请,后申请的项目自动视为无效。

4.报送相关材料时,若涉及保密信息,各申请人及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

 

附件:“兴辽英才计划”相关文件                                     

 

                                                 人事处

                                                                                                    201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