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评审咨询专家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关于商请推荐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评审咨询专家的函》(国科社函﹝2018﹞26 号)相关要求,现就我校相关领域专家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1. 伦理学、法律、知识产权等相关学科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技术水平,或具有相关管理岗位处级以上(含处级)行政级别的在职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 60周岁(两院院士年龄可适当放宽)。
2.熟悉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的国内外有关政策法规,在人类遗传资源相关研究方面具有较高水平,熟悉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研究开发和国际合作情况。
3.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单位和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能自觉履行相关职责。
4.诚实、公正,具有良好的学术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能积极参与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
二、推荐程序
1.各部门应本着“严格把关、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推荐专家条件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原则上每个部门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推荐1人以上须在《汇总表》中按推荐顺序进行排序。
2.推荐部门须对所推荐的人选进行公示,且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请将《推荐表》和《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同步发送电子版材料。相关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6月8日17:00,联系人:时英晋,电话:87383,电子邮箱:shiyingjin@mail.neu.edu.cn。
人事处
2018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