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从人才派遣人员中聘用非专任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7-12浏览:501

关于开展从人才派遣人员中聘用非专任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东北大学非专任教师补充暂行办法》(东大人字〔201116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校非专任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现将从人才派遣人员中聘用非专任教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学校根据《办法》规定,统一组织招聘来校工作的人才派遣人员。

二、条件

满足以下两类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转为固定制管理。

第一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经本人申请,用人部门推荐,学校考核,可以转为固定制管理:

1.受聘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中层副职领导职务的;

2.年度考核累积获得四次优秀,或三次优秀及两次良好的。

第二类:工作满一个聘期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经本人申请,用人部门推荐,学校综合考评后,按一定比例择优转为固定制管理:

1.聘期内,年度考核获得两次优秀一次良好的;

2.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产生较大社会效益,为学校获得较大声誉的。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满足“第一类”条件人员

1.符合条件的人才派遣人员填写《人才派遣人员调入东北大学申请表—第一类人员》(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一),报人事处;

2.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用人部门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测评,确定推荐人选,并在《申请表》中填写推荐意见,报人事处;

4.人事处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申请人员需准备时长不超过5分钟的述职PPT

5.根据考核意见,报学校审定,确定人选;

6.学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三。

满足“第二类”条件人员

1.符合条件的人才派遣人员填写《人才派遣人员调入东北大学申请表—第二类人员》(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二),报人事处;

2.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用人部门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测评,确定推荐人选,并在《申请表》中填写推荐意见,报人事处;

4.人事处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环节中,申请人根据要求进行述职,述职时间为5分钟,须使用PPT。述职内容应分为以下三部分:

1)近三年所聘岗位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2根据所聘岗位特点、工作性质,谈谈对自身工作的理解。管理岗位要侧重服务与管理方面,专业技术岗位要侧重服务教学与科研方面。

3)未来工作思路。

5.根据考核意见,报学校审定,确定人选;

6.学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三。

四、其它

1.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知到相关个人,并组织做好政策宣传、考核评价等工作;

2.已聘任至科级实职的人才派遣人员,其年度考核结果“称职”等次可相当于“良好”等次;

3.本通知涉及相关统计时间截至2018731

4.相关表格电子版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下载区-人事管理);

联系人:殷卓然,电话:87385

 

附件三: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712-14

    符合条件的人才派遣人员填写《申请表》,并于14日上午11:00前报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k@mail.neu.edu.cn)。

    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用人部门。

715-17

    用人部门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测评,确定推荐人选,并在《申请表》中填写推荐意见,于17日上午11:00前报人事处。

717-19

人事处组织专家对符合第一类条件推荐人选进行考核。

    1.人事处组织专家对符合第二类条件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采取PPT述职的方式,每人述职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2.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19-

    根据考核意见,报学校审定,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注:如因特殊原因更改时间安排,学校将在人事处网站通知。

 

 

                                   人 事 处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一:《人才派遣人员调入东北大学申请表—第一类人员》

附件二:《人才派遣人员调入东北大学申请表—第二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