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第二批沈阳市 “引博”工程资助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部、实验室):
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现将2018年第二批沈阳市“引博”工程资助申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2017年12月至今,已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毕业(或出站)的全日制博士及博士后。已纳入沈阳市“引博”工程资助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在站博士后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申报材料
(1)《沈阳市“引博”工程人选情况汇总表》;
(2)《沈阳市“引博”工程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
(4)博士毕业证书或博士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
1.请各位老师提供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并将申报材料(2)-(5)按顺序整理为一个PDF文件,并命名为“姓名+引博工程证明材料”。
2.身份证复印件须是由身份证复印而得,不得是扫描版打印。
3.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学校将汇总申报老师的证书原件报送至人社局现场审核,审核无误后会返回各位老师。
三、申报时间
请各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于
附件二:《沈阳市“引博”工程申请表》
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