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决定组织开展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申报、评审和认定工作,其中需遴选组建专家库。
现将《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9〕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专家推荐工作。专家基本要求如下:
1. 政治可靠、业务精湛,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
2. 在语言文字、文学艺术、培训测试、教育教学及管理等任一方面享有一定声誉;
3. 身体健康,本人有意愿、有时间和精力参与基地的集中评审、实地考察和业务指导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
请于2019年4月19日前,将盖章后的纸质版《“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评审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报送我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徐文斌
联系电话:83687383
附件:1.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9〕19号).pdf
人事处
2019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