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实验室):
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采集高层次人才选拔工作评审专家信息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认真执行《沈阳市人才项目专家管理办法》。
(二)熟悉掌握本行业领域的最新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行业领域知名度,是本系统、本行业领域的学术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
(三)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科学严谨,认真负责。
(四)推荐人选应为在职且已聘任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推荐重点
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科技平台、重大科技项目主要负责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千层次以上人选;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辽宁省优秀专家;沈阳市优秀专家;沈阳市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沈阳市拔尖以上层次人才;其他相当层次专家(一般应为国家级层次)等人选为推荐重点。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征得专家同意后,由专家本人填写《评审专家基本情况采集表》(附件1),推荐单位审核确认后填写《评审专家信息采集汇总表》(附件2),并于6月13日中午下班前,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汇总表须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rcb@mail.neu.edu.cn。
2.联系人:赵天宇
联系方式:83688005
电子邮箱:rcb@mail.neu.edu.cn
附件3:关于采集高层次人才选拔工作评审专家信息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19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