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充分调动现有人才派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东北大学非专任教师补充暂行办法》(东大人字〔2011〕16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校非专任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现将从人才派遣人员中聘用非专任教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非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被我校录用的人才派遣人员。
二、申报条件
以下两类人才派遣人员,可申请转为固定制管理。
(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受聘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中层副职领导职务的;
2.年度考核累计获得四次优秀,或三次优秀及两次良好的。
(二)工作满一个聘期,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聘期内,年度考核获得两次优秀及一次良好的;
2.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产生较大社会效益,为学校获得较大声誉的。
考虑到年度考核工作实际开展情况,2015年入职的人员如近三年(2016—2018年)年度考核获得两次优秀及一次良好,可参照申报条件(二)第1条,申请转为固定制管理。
三、工作安排
1.个人申报与资格审查(7月12日—17日)
符合条件的人员须填写《人才派遣人员调入东北大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并于15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人事处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17日17:00前将审查结果反馈给各用人部门。
2.部门测评与推荐(7月18日—19日)
各用人部门根据人事处反馈的资格审查结果,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内部测评,确定推荐人选,并在《申请表》中填写推荐意见,于19日17:00前报人事处。
3.集中评审与考核(7月20日—25日)
对于符合申报条件(一)的人员,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部门提交的推荐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并给出推荐意见。
对于符合申报条件(二)的人员,以及在集中评审环节中未被推荐的符合申报条件(一)的人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述职测评(具体安排待通知)。述职应紧密围绕所聘岗位的性质、特点及主要职责,职能类岗位应突出管理服务效能,实验技术系列应突出服务教学科研相关情况,内容应包括近三年主要工作业绩、未来工作思路,以及工作心得体会。述职时长为5分钟,请于7月21日12:00前将述职PPT发送至指定邮箱。
原则上,凡申请转为固定制管理的人员,均应做好参加集中述职测评的准备。
4.结果审定与公示(7月26日—31日)
学校对集中评审与考核结果进行审定,确定本年度转为固定制管理的人员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它
1.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知到相关个人,切实做好组织宣传、政策解读、内部测评等工作。
2.已聘任至科级实职的人才派遣人员,其年度考核结果“称职”等次可相当于“良好”等次。
3.本通知涉及相关统计时间截至2019年7月31日。
4.如因特殊原因更改时间安排,学校将在人事处网站通知。
联系人:宋佳臻电话:87385
电子邮箱:rsk@mail.neu.edu.cn
附件1.人才派遣人员调入东北大学申请表(第一类人员填报).docx
附件2.人才派遣人员调入东北大学申请表(第二类人员填报).docx
人事处
2019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