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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科技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兴辽英才计划”相关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申报项目包括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海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其中领军人才包括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教学名师。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同一申报人只能通过1个平台单位申报“兴辽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19年7月1日。各项目的申报条件、渠道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要求 | 辽宁省 申报平台 | 学校受理部门 | |
1 | 杰出人才(国(境)外引进) | 申报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具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 1.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 2.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在国内工作不超过2年,引进后须全职连续在辽工作5年以上(每年在辽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3.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辽宁急需紧缺的其他杰出人才; 4.坚持全职潜心研究; 5.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作为突出贡献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 省委组织部 | 人才办 |
2 | 杰出人才(省外引进) |
1.引进时未全职在辽工作,或在辽工作不满2年,引进后须全职连续在辽工作5年以上(每年在辽工作不少于9个月); 2.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 3.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 4.坚持全职潜心研究; 5.秉持科学精神,品德高尚; 6.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作为突出贡献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 省委组织部 | 人才办 | |
3 | 杰出人才(培养) | 1.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 2.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 3.能够坚持全职潜心研究; 4.秉持科学精神,品德高尚; 5.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作为突出贡献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 省委组织部 | 人才办 | |
4 | 省教育厅平台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辽宁特聘学者) | 1.省内本科高校内部自主培养的理工农医类高端人才,在辽工作2年以上,获评辽宁特聘教授后须全职连续在辽工作5年以上(每年在辽工作不少于9个月);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 3.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学术造诣较深,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过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大影响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内外学术界有较大影响,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4.发展潜力巨大,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研究方向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其研究成果能够引领行业企业技术发展方向、攻克关键核心共性技术、代表科学发展水平、体现高水平教育教学质量 | 省教育厅 | 人才办 | |
5 | 省教育厅平台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攀登学者) | 1.省内本科高校在2年内已引进或计划引进的国(境)外或省外人才,获评攀登学者后须全职连续在辽工作5年以上(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条件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国(境)外引进人才一般应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含)以上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省外引进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及团队组织管理能力,近5年主持完成重大科技任务,引领相关产业和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方向,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主要精力放在科研就学一线(主持承担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作为主要完成任务获得高水平科研奖励、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其研究领域的世界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论文、研究成果转化或被采纳后产生了重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等) | 省教育厅 | 人才办 | |
6 | 省科技厅平台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
全职在辽工作2年以上,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主持完成重大科技项目,引领相关产业和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方向; 2.研究方向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 3.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内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4.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5.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 省科技厅 | 科技处 | |
7 | 省科技厅平台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国(境)外引进) |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具体符合下列条件: 1.一般应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 2.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在国内工作不超过2年,引进后须全职连续在辽工作5年以上(每年须在辽工作不少于9个月); 3.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4.主持完成重大科技任务,引领相关产业和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方向; 5.研究方向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 6.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内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7.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8.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 省科技厅 | 科技处 | |
8 | 省科技厅平台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省外引进) |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具体符合下列条件: 1.引进时未全职在辽内工作,或在辽工作不超过2年,引进后须全职连续在辽工作5年以上(每年须在辽工作不少于9个月); 2.主持完成重大科技任务,引领相关产业和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方向; 3.研究方向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 4.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内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5.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6.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7.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 省科技厅 | 科技处 | |
9 | 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 全职在辽工作2年以上,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从事教学、研究、编辑、翻译、管理、宣传等工作,在文化艺术领域从事创作、表演、教学、理论研究、管理、宣传等工作; 2.学术水平高,研究成就显著,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主持完成国家艺术基金、获国家级重要奖项的重大项目,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 3.知名度高,社会影响较大;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 7.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获得资助后,须在辽宁工作满5年 | 省委宣传部 | 人才办 | |
10 | 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 |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全职在辽宁工作2年以上,且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选资格满三年(新近引进未入选过“百”层次人选的高层次人才或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人才,经同意也可申报)。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能够引领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2.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3.具有作为主要团队负责人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 4.在辽宁优势产业、关键领域、重点行业拥有核心技术,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在引领新兴业态、领域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5.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要成果、具有重大影响力,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 | 省人社厅 | 人事处 | |
11 | 教学名师 | 1.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职专任教师; 2.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教书育人,立德树人;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 3.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 4.非现任校级领导。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科高等学校人选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 省教育厅 | 教务处 | |
12 | 青年拔尖人才 (培养) |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或艺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 | 省委组织部 | 人才办 | |
13 | 青年拔尖人才 (国(境)外引进) |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在海外工作3年以上; 2.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2年,引进后须全职连续在辽工作5年以上(每年在辽工作不少于9个月);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或艺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一定社会影响; 4.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5.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 6.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辽宁急需人才,可适当放宽海外工作年限要求。 | 省委组织部 | 人才办 | |
14 | 青年拔尖人才 (省外引进) |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引进时未全职在辽工作,或在辽工作不超过2年,引进后须全职连续在辽工作5年以上(每年在辽工作不少于9个月);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或艺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 5.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辽宁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 省委组织部 | 人才办 | |
15 | 高水平创新团队 | 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有望突破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水平、引领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海内外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应符合下列条件: 1.团队研究方向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2.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或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3.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4.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50岁以下的一般不少于1/2,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5.团队所在单位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业内处于优势地位,创新团队以企业为依托的,所在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经营业绩,能为团队创新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以及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6.团队成员与在辽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其中团队带头人及1/2以上团队成员应全职在辽工作(每年工作不少于9个月); 7.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一般应具备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8.自主培养的团队,其带头人应符合《辽宁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中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要求,海内外引进的团队,其带头人应符合《辽宁省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计划》中创新领军人才的要求 | 省科技厅 | 科技处 | |
三、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1.申报材料
(1)“兴辽英才计划”申报人选一览表,纸质版一式3份,分别报人才办、科技处、教务处;电子版报送人才办。(
“兴辽英才计划”申报人选一览表.xlsx)
(2)“兴辽英才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纸质版需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人才办;电子版报送人才办。(
“兴辽英才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xlsx)
(3)“兴辽英才计划”各项目报送材料清单及要求
序号 | 申报项目 | 报送材料 | 相关说明及要求 | 申报材料 下载地址 |
1 | 杰出人才、 哲学社科领军人才、 青年拔尖人才 | 单位推荐工作情况报告 | 需说明单位推荐工作情况,并承诺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泄露商业机密等行为,不违反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1.杰出人才 申报材料下载链接 2.哲学社科领军人才 申报材料(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网站目前无法登录,待网站修复各位老师可自行下载); 3.青年拔尖人才 申报材料下载链接 |
人选推荐考察报告 | 包含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情况的考察结论。由本单位党委负责人签字,加盖党委章 | |||
汇总表 | 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
个人书面承诺 | 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泄露商业机密等行为,不违反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须由本人亲笔签名。 | |||
申报书 | 双面打印,胶装,带封皮,一式1份 | |||
附件材料 | 双面打印,胶装,带封皮,一式1份 | |||
破格说明 | 破格申报须提供破格说明,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及电子版 | |||
电子版申报材料 (杰出人才) | 申报书(Word)、汇总表(Excel)、附件材料(PDF),附件材料扫描成2个PDF文件,即身份证明材料(附件材料1-4)和成果证明材料(附件材料5-10) | |||
电子版申报材料 (哲学社科领军人才) | 申报书、汇总表、附件材料 | |||
电子版申报材料 (青年拔尖人才) | 申报书(Word)、汇总表(Excel)、附件材料(PDF),附件材料扫描成2个PDF文件,即身份证明材料(附件材料1-4)和成果证明材料(附件材料5-10) | |||
2 | 特聘教授、 攀登学者、 教学名师 | 单位推荐工作情况报告 | 需说明单位推荐工作情况,并承诺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泄露商业机密等行为,不违反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1.特聘教授 申报材料下载链接 2.攀登学者 申报材料下载链接 3.教学名师 申报材料下载链接 |
人选推荐考察报告 | 包含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情况的考察结论。由本单位党委负责人签字,加盖党委章 | |||
汇总表 | 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
个人书面承诺 | 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泄露商业机密等行为,不违反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须由本人亲笔签名。 | |||
申报书及附件材料 | 双面打印,胶装,带封皮,申报书与附件材料合并装订,一式3份 | |||
破格说明 | 破格申报须提供破格说明,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及电子版 | |||
电子版申报材料 | 申报书、汇总表、附件材料 | |||
3 | 科技厅平台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高水平创新团队 | 单位推荐工作情况报告 | 需说明单位推荐工作情况,并承诺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泄露商业机密等行为,不违反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 |
个人书面承诺 | 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泄露商业机密等行为,不违反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须由本人亲笔签名。 | |||
单位书面承诺 | 承诺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泄露商业机密等行为,不违反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 | |||
申报书及附件 | 依托“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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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百千人人才工程 领军人才 | 单位推荐工作情况报告 | 需说明单位推荐工作情况,并承诺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泄露商业机密等行为,不违反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申报材料下载链接 |
人选推荐考察报告 | 包含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情况的考察结论。由本单位党委负责人签字,加盖党委章 | |||
汇总表 | 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
个人书面承诺 | 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泄露商业机密等行为,不违反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须由本人亲笔签名。 | |||
申报书 | 双面打印,胶装,带封皮,一式1份 | |||
附件材料 | 双面打印,胶装,带封皮,一式1份,包含个人业绩、贡献证明材料等 | |||
破格说明 | 破格申报须提供破格说明,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及电子版 | |||
电子版申报材料 | 申报书、汇总表)、附件材料 |
2.报送时间
各单位请在9月2日当天,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各项目对应的受理部门。
人才办:联系人—赵天宇,联系方式:83688005
科技处:联系人—闫维超,联系方式:83687374
教务处:联系人—马 林,联系方式:83680838
3.杰出人才项目、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特聘教授项目,如本单位有多人申报,请各单位排序后推荐。
4.报送相关材料时,若涉及保密信息,各申请人及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9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