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完善产品召回专家库的通知

时间:2019-09-11浏览:1299

各相关部门: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发展局《关于建立完善产品召回专家库的通知》(质函〔20193号)要求,现将我校专家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部门通知符合条件专家申报,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二、专家按照类别分别自行登录“汽车产品召回专家资源管理系统”(http://qichezhuanjia.dpac.org.cn)、“消费品召回专家资源管理系统”(http://xfp.dpac.org.cn)进行注册与申报,填报如下申请资料:

    1.《专家推荐表》;

2.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3.学历证明、学位证明、职称证明或其他相关资质证明;

4.《专家推荐表》中提及的承担科研项目或参与科技活动情况证明,以及学术成就证明等。

入选国家库的专家,同时作为本省和本市专家使用,进入省级专家库。未入选国家库者,进入省级专家库遴选程序。

三、专家填报完成后打印纸质版交所在部门,部门对其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

四、各部门汇总后请于919日前将专家材料报送人事处。

联 系 人:徐文斌

联系电话:83687383

邮    箱:xuwenbin@mail.neu.edu.cn


附件:《关于建立完善产品召回专家库的通知》(质函〔2019〕3号).pdf




                       人事处

                        201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