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发展局《关于建立完善产品召回专家库的通知》(质函〔2019〕3号)要求,现将我校专家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部门通知符合条件专家申报,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二、专家按照类别分别自行登录“汽车产品召回专家资源管理系统”(http://qichezhuanjia.dpac.org.cn)、“消费品召回专家资源管理系统”(http://xfp.dpac.org.cn)进行注册与申报,填报如下申请资料:
1.《专家推荐表》;
2.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3.学历证明、学位证明、职称证明或其他相关资质证明;
4.《专家推荐表》中提及的承担科研项目或参与科技活动情况证明,以及学术成就证明等。
入选国家库的专家,同时作为本省和本市专家使用,进入省级专家库。未入选国家库者,进入省级专家库遴选程序。
三、专家填报完成后打印纸质版交所在部门,部门对其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
四、各部门汇总后请于9月19日前将专家材料报送人事处。
联 系 人:徐文斌
联系电话:83687383
邮 箱:xuwenbin@mail.neu.edu.cn
附件:
《关于建立完善产品召回专家库的通知》(质函〔2019〕3号).pdf
人事处
2019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