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19-10-18浏览:1479

关于推荐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各学院(部、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教人司〔2019403号)通知要求,现将教育部直属高校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从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产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青年科学家伦理道德典范的优秀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9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41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

教育部本次限定我校的推荐名额为2名,各学院(部、实验室)限推荐1人,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党委要切实履行人才引进使用的主体责任,严把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确保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育人水平高超、业务能力精湛。

(二)人选推荐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三)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五)各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六)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材料报送

(一)校内推荐阶段

1.《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2.《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rcb@mail.neu.edu.cn

相关材料请务必在102111点前,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教育部推荐阶段

1.学校评审后,正式推荐的候选人登录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系统,使用候选人注册密码(另行通知)注册并登录后填报电子材料。其中包括《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和有关附件材料。

各候选人请于1024日前上传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不能更改。

2.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使用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打印书面材料,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须保持一致。

书面材料包括:

1)学校推荐情况报告。推荐情况报告由学校准备,由候选人将电子版通过评审管理系统上传。

2)《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0份。其中5份原件,15份复印件。装订成册,带封皮。

3)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带封皮)。包括:主要科技成果目录;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集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3学校对候选人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4.书面材料请务必于1024日下班前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

5.联系人:赵天宇,联系方式:83688005

附件一: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doc

附件二: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情况汇总表.xlsx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9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