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沈阳市“引博”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沈人才发〔2018〕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度下半年沈阳市“引博”工程资助人选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
(一)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毕业不超过3年);
(二)博士后(出站不超过3年)。
说明:引进对象于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入职,并与“引博”工程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2020年上半年入职博士申报时间再行通知)。
二、申请方式
1.网络申报。本人在网上填写《沈阳市“引博”工程数据库系统》,申报结果通过手机短信通知。申报网址:ybgc.syrc.com.cn。
2.网络申报成功后,请于3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直接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1)《沈阳市“引博”工程申请表》(网上数据库自动生成);
(2)《沈阳市“引博”工程人选情况汇总表》(网上数据库自动生成);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后毕业证明复印件;
(5)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
(6)医疗保险参保证明;
(7)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其中(5)(6)(7)由申报人所在部门提供。
三、相关说明
1.根据沈阳市人社局通知,若涉及沈阳市其他博士资助政策,按“就高不兼得”原则申报。
2.根据沈阳市人社局通知,对提供虚假材料、未实际落地或开展实际工作、恶意骗取资助的个人,一经核实,永久性取消享受沈阳市“引博”工程资助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通报有关部门;造假个人和单位涉嫌违法的,将有关材料转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3.联系人:徐腾飞,联系方式:83688005.
2020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