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实验室):
根据《关于做好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辽人才办发〔2020〕1号)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学院组织对每一个入选2018年“兴辽英才计划”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形式以现场汇报、视频汇报或专家考察等相结合并形成中期检查意见,其中每个项目检查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且均具备正高级职称。
二、材料准备
(一)《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个人填报,学院组织检查后在项目实施单位意见处填写专家意见,其中辽宁省教育厅项目此处不用填写);
(二)《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项目成果汇总表》(个人填报);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启动后(2019年1月1日后)取得的成果复印件(个人准备);
(四)中期检查开展情况报告(学院准备)。
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其中《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项目成果汇总表》学院汇总成一页后盖章,电子版材料发送至rcb@mail.neu.edu.cn,报送时间截止4月14日下班前。
三、报送要求
按照“兴辽英才计划”校内归口管理方式,学院将省科技厅项目报送至学校科研院;省教育厅教学名师项目报送至学校教务处;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人社厅及教育厅其他项目报送至学校人才办。
四、联系部门
人才办联系人:徐腾飞,联系方式:83688005
科研院联系人:闫维超,联系方式:83687375
教务处联系人:马林,联系方式:83680838
附件2: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项目成果汇总表(科技类).xlsx;
附件3: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项目成果汇总表(社科文化类).xlsx
人才工作办公室 科学技术研究院 教务处
2020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