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及辽宁省工作安排,辽宁教育学院拟于近期开展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办工作。现将我校补办证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材料
(一)持证人书面申请,一式一份(附件1);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式一份,档案馆人事档案室(综合楼1306室)复印并加盖公章;
(三)《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2,填写“申请人承诺”及以上内容),一式两份;
(四)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部门公章,经办人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签名。
二、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如部门有教师申请补办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请准备上述材料,于9月30日前集中报到人事处,人事处汇同其他材料统一至辽宁教育学院办理。
联 系 人:徐文斌
联系电话:83687383
邮 箱:xuwenbin@mail.neu.edu.cn
附件:1.
《申请书》.docx
人事处
2020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