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科技创新的系列重要论述,发挥专家组织对高校科技工作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价等作用,辽宁省教育厅决定开展辽宁省高校科技工作专家库建设工作。现将我校推荐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工作严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公正。
(二)德才兼备,信誉良好,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
(三)热爱教育科研事业,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熟悉相关专业领域科技工作情况。
(四)在本专业、行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及较好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含)。
(五)坚持自愿原则,且能够保证承担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所在单位能够为其提供有关支持和条件保障。
二、专家职责
指导、评价、审核高校科研项目立项、科研平合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建设、学术风气建设、学术期刊管理等工作;承担教育厅委托的其它相关任务。
三、推荐程序
请各部门做好专家遴选推荐工作,于10月12日前将《辽宁省高等学校科技工作专家推荐名单》(附件1)、《辽宁省高等学校科技工作专家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徐文斌
联系电话:83687383
邮 箱:xuwenbin@mail.neu.edu.cn
人事处
2020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