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提高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作质量和水平,扩大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监督工作,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拟建立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作专家库,现请我校推荐1-3专家库成员。我校推荐工作要求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三)具有司法工作方面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
(四)热心人大工作,并能保障一定时间参与人大监察司法监督各项活动,尽职尽责完成人大交予的各项任务;
(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者具有一级律师职称;
(六)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专家职责
专家库成员将应邀参加省人大常委会及监察司法委组织召开的会议、调研、司法监督活动评查、课题研究等活动,并为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监督工作提供咨询服务,提出意见建议。
三、选聘程序
请符合条件人员据实填写《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附件1),各部门审核后签署推荐意见,加盖部门公章,连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学历、学位等证书复印件,以及与司法工作能力相关的证明材料等,于2021年5月6日前报送至人事处。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将按程序进行遴选,择优聘任。对受聘人选,颁发聘书。
联 系 人:徐文斌
联系电话:83687383
附件:1、
《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选聘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doc
人事处
2021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