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组建辽宁省工程系列相关行业和经济系列评审专家库,现向我校征集专家库专家。我校相关通知如下:
一、专家征集范围
辽宁省工程系列相关行业主要包括建材、机电、电子、电力、冶金、石油化工、纺织、轻工等行业。经济系列具体包括运输经济、保险、农业经济、旅游经济、金融、工商管理、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人力资源管理、财政税收、国际商务等专业。
二、专家申报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办事公道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意识,无学术不端、信用缺失和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为丰富的专业理论和实践经验。应具有工程技术和经济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是同等资历的行业专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或相关研究工作,能够全面掌握相关专业基础理论、技术标准规范,熟悉行业国内外前沿发展水平,善于探索和利用新知识解决新问题。
(三)具有敬业实干精神。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意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遵守保密规定,能够按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工作安排抽出必要时间。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评审的职称系列(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技术发展水平,具备较高的评审能力、社会公信力和具有较高的权威性。一般应具有担任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等资历5年以上,中青年人选(年龄在45周岁以下)应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等资历3年以上。
(五)荣获国家和省部级行业领军人才荣誉称号的可优先推荐入库。
原则上距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人员,不建议作为推荐专家人选。
三、专家权利及义务
(一)专家权利:参与工程或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的制订、修改和评审工作。
(二)专家义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和回避原则,不以任何方式泄露工作中不宜公开的信息。认真参加职称评审和标准修订工作,客观公正履行职责。
四、其他
(一)请符合条件人员填报《辽宁省工程系列相关行业和经济系列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经部门审核同意并公示2个工作日后,于5月28日前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二)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入选专家因退休、调离专业技术岗位或者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告知人事处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无故累计屡次不参加评审工作,或经查实有政治和道德失范,以及发现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专家,立即免除其评审专家资格。
联 系 人:徐文斌
联系电话:83687383
邮 箱:xuwenbin@mail.neu.edu.cn
附件:1.
《辽宁省工程系列相关行业和经济系列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docx
2.
《辽宁省工程系列相关行业和经济系列职称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docx
人事处
2021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