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非专任教师中遴选部分同志转为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任教师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充实我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建设,加快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根据《新时代东北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东大党字〔2020〕55 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从非专任教师中遴选部分同志转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任教师,下面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中共党员,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党建工作和党建研究的同志。
(二)党政机关干部、学院党委书记,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或相关专业基础,在党建理论、思政工作研究、法学理论实践、心理健康教育等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学术研究能力;或学生辅导员队伍,具有德育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学位(含在读)。
(三)学术研究成果原则上符合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晋升教授、副教授须具备的业务条件。
二、操作程序
操作程序参照《东北大学专任教师补充管理办法》(东大人字〔2021〕8号)及《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补充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三、材料报送要求
报名按照自愿原则,填写《东北大学教师岗位申报简表》(附件),并于6月21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连同电子版)报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院综合办公室,联系人:高青,联系电话:83656139,13504999165,邮箱:gaoqing1861@163.com。
人事处
2021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