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按照《教育部经费监管事务中心监管专家管理办法》,教育部经费监管中心现启动新一轮专家库成员的推荐征集工作,现就推荐专家人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敢于担当,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无不良记录;
3.在财务、审计、资产(含设备)、基金会等岗位从事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财会、审计、金融、资产、评估、经济、法律、工程和信息等专业背景或工作背景;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能够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参与监管工作;
6.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担任科级及以上行政职务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推荐流程
我校推荐专家名额不超过3人,校内每部门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入选财政部或教育部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人员优先入库并不占用所在单位名额。
请部门确定推荐人选后组织填报《专家信息采集表》(附件1)《专家信息学习经历及工作经历采集表》(附件2),于3月1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其他
教育部经费监管中心将定期对入库专家进行培训,同时建立专家工作档案,对参与监管工作的专家进行评价,通过专家管理系统对专家进行全流程动态管理,作为后期选用和新一轮专家遴选入库的重要参考。
教育部经费监管中心发出监管工作邀请时,请各部门对受邀专家的工作时间进行适当安排,以便能够按要求参加。入库专家聘期内原则上须参与中心监管工作2次或参与工作时长满5天,如聘期内经多次邀请未参加过中心监管工作的,下期专家遴选入库时单位推荐名额将相应减少。入库专家可优先参加中心组织的监管专家培训,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中心对其参与的工作及表现出具写实性证明。
联系人:徐文斌
电 话:83687383
邮 箱:xuwenbin@mail.neu.edu.cn
附 件:1.
专家信息采集表.xls
东北大学人事处
2024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