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内部分空岗聘任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6-10-12  浏览次数:10

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经部门申报、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校内部分空岗聘任工作,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聚焦学校现存空岗的用人需求,以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为目标,以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为基础,以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为依据,坚持事业发展需要与个人职业发展需要相结合,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

二、聘用对象及申报条件

申报参加此次空岗聘任的须为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本轮教师聘期考核转岗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

(二)爱岗敬业,履职尽责;

(三)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四)在现聘岗位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报与资格审查

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等信息详见《校内部分空岗情况》(附件1)。有意申报的人员应对照《校内部分空岗情况》了解岗位要求,征得所在部门同意后如实填写《岗位聘任申报表》(附件2),每人限申报一个岗位。

所在部门根据申报人员的一贯工作表现和现岗位履职情况,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于2026年10月15日12:00前报送至人事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rsk@mail.neu.edu.cn)。跨系列申报岗位的,须归口管理部门同意。

人事处按照有关工作原则和队伍发展建设规划,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员并通知拟聘岗位所在部门。

(二)聘任考核与结果审定

拟聘岗位所在部门应成立聘任工作小组,采取适当形式对候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应当根据任职条件和工作要求合理设定。对工作绩效具有显著影响的关键能力素质,应当进行专项重点考核。跨部门聘任或同一岗位有两人及以上参加竞聘的,拟聘岗位所在部门应组织召开述聘会。述聘会评委应按照代表性、知情度、相关性原则确定,一般不少于7人。

部门聘任工作小组结合考核意见,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形成聘用工作报告,于2026年10月21日17:00前报学校审定。报告应包括考核评委名单、考核程序和结果、拟聘用意见等内容。考核过程材料由部门存档备查。

学校审定用人部门聘用意见,办理校内调动手续。新聘岗位任职时间以实际履行调动手续时间为准。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应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参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水平及主要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和客观评价,确保择优聘用。工作中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任工作应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校内调动手续办结前,参聘人员须履行原岗位工作职责,并妥善做好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应在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指导下进行,确保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联系人:宋佳臻、李刚     联系电话:87385

电子邮箱:rsk@mail.neu.edu.cn

  

附件:1.校内部分空岗情况.pdf

      2.岗位聘任申报表.docx

  

   

         人事处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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