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佛山研究生院校园建设、过渡期办学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决定派驻团队前往佛山工作,现将从校内工作人员中选派驻佛山工作人员,有关情况如下:
一、人员范围
学校在职教师、机关工作人员和辅导员等。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岗位1:研究生学生管理负责人,负责研究生日常管理、学生实践基地管理等工作,需为有研究生管理工作经历的辅导员或机关工作人员。
岗位2:综合办负责人,负责佛山研究生院综合事务,负责章程、理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起草,协调市区两级政府关系,需有机关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岗位3:基建负责人,负责协调佛山研究生院校园规划、单体建筑物设计协调、设计招标、施工监管等工作,需有从事工程管理、规划等工作经历。
岗位4:财务负责人,对内负责财经管理工作,对外负责佛山研究生院注册、税务等工作。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与资格审查(截止时间7月29日)
符合条件的人员须填写
《派驻佛山研究生院工作申请表》.docx(以下简称《申请表》),于7月29日17:00前将纸质版送人事处人事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人事处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佛山研究生院工作领导小组测评与推荐
佛山研究生院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处反馈的资格审查结果,结合所在部门意见,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测评,初步确定推荐人选,并在《申请表》中填写推荐意见。
3.学校按教师管理和干部管理工作程序,通过有关会议研究决定。
四、其它
1.派驻佛山研究生院的工作人员,在佛山研究生院稳定运行后原则留在当地工作。
2.学校给予派驻佛山研究生院工作人员一定的地区补贴,具体以学校研究确定的标准为准。
联 系 人:宋佳臻 电 话:87385
电子邮箱:rsk@mail.neu.edu.cn
人事处
2019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