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药品保障制度的决策部署,促进药品回归临床价值,保障用药安全,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部署,我省全面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为确保综合评价工作质量和科学性,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决定组建辽宁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专家库。现就我校专家库人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一)对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的基本建设标准、设置规划、技术应用、数据合理性等工作进行调研和论证。
(二)承担主题遴选、外部质控、评估咨询和全流程技术咨询等任务。
(三)承担评价过程的质量监督和外部质控工作。
(四)承担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结果审核任务,并向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中心提交专业评审意见。
(五)承担省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客观公正。
(二)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精通本岗位业务。
(四)身体健康,能认真履职,高效完成任务。
三、推荐程序
(一)我校专家推荐名额为8人,推荐学科分别为统计计量2人,公共事业管理2人,行政管理2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2人。请部门根据推荐学科确定被推荐人选,推荐学科不涉及跨部门的,每学科推荐2人;推荐学科涉及多个部门的,每学科推荐不超过1人。
(二)部门组织填报《辽宁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辽宁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9月24日前报送至人事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徐文斌
联系电话:83687383
邮 箱:xuwenbin@mail.neu.edu.cn
附件:1.
《辽宁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专家库专家推荐表》.docx
2.
《辽宁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docx
人事处
2021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