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提质创优工程,深化推进全省广播电视创新创优工作,发挥专家在创新创优工作中的引领指向作用,整合专家资源,优化专业评审,强化人才支撑,推动创新创优工作更具权威性、公正性、规范性,辽宁省广电局决定建立全省广播电视创新创优工作专家库。现就我校推荐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绝对忠诚于党,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专业能力过硬。在广播电视新闻、文艺、播音主持领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熟悉精品创作生产流程规律,把握广播电视创新创优动态前沿。
3.履职条件过硬。具有良好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具备承担工作的身体条件和时间精力。
4.资历水平过硬。截止2022年12月31日,从事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及相关教育、科研、管理等工作不少于10年。原则上具有广播电视新闻、文艺、播音主持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教育、科研、管理等专业同等级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
5.工作实绩过硬。曾荣获行业相关领域国家级、省级权威奖项的主创人员,具有担任国家级和省级权威奖项评委经历的人员,入选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人才规划及专家库的人员,优先重点推荐入库。
入库专家原则上以在职人员为主,对实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专家,可适当放宽。
二、入库专家分类
入库专家共分为5类,结合个人实际,每人最多可申报其中3类。
1.广播电视新闻类;
2.电视纪录片类;
3.广播电视文艺类;
4.广播电视少儿节目类;
5.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类。
三、入库专家职责
1.创优评审。参与辽宁省广播电视大奖和全省广播电视新闻作品、电视纪录片、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少儿节目等评奖评优以及推荐参评国家相关评奖评优评审工作。
2.培训授课。参与全省广播电视创新创优培训、交流及相关活动的授课、讲评等工作。
3.创作指导。参与全省广播电视创新创优重点项目、重点作品的策划及创作指导工作。
四、入库专家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辽宁省广播电视创新创优工作专家推荐(登记)表》(附件1)。
2.单位推荐。部门负责所属专家信息核查和推荐工作,分类填写《辽宁省广播电视创新创优工作专家推荐(登记)汇总表》(附件2),确认无误后在推荐表“单位推荐意见”栏盖章,相关推荐材料(附件1、附件2)纸质版于9月15日前报综合楼1308,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学校汇总后择优报出。
3.省局确定。省广电局将对各单位、机构推荐人员进行汇总,根据推荐人员专业特点、工作经历、荣誉情况等,按一定比例择优遴选,确定最终入库专家。入库专家名单将及时公布。
联 系 人:徐文斌
联系电话:83687383
邮 箱:xuwenbin@mail.neu.edu.cn
附件:1.
辽宁省广播电视创新创优工作专家推荐(登记)表.docx
2.
辽宁省广播电视创新创优工作专家推荐(登记)汇总表.docx
人事处
2022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