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高等学校学科拔尖人才考核评估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高等学校学科拔尖人才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辽教发[2003]45号)的文件精神,现对在校的辽宁省拔尖人才进行学年度考核,请各单位组织拔尖人才认真填写《辽宁省高等学校学科拔尖人才二OO四/二OO五学年度进展报告》(附件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于9月2日前将拔尖人才学年度进展报告一式二份交人事处师资科(517室),表格可以到辽宁教育信息网www.lnein.edu.cn)下载。
二〇〇五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