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确定科员、办事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今年确定科员、办事员工作仍按东大师字[2000]10号文件执行。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校、院管理干部、学生辅导员,并且经校、院、部、处对其德、能、勤、绩等方面考核合格者。
二、申报条件
1. 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定为办事员;任办事员满二年可定为科员;
2. 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定为科员;
3. 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可定为科员;
4. 转岗者,须在管理岗位工作满一年,根据学历情况研究确定办事员或科员;
三、材料要求
如有符合条件者,由单位统一到人事处师资管理科领取《干部任免呈报表》或到人事处网页下载区的“其它类下载”下载。
由本人填写《干部任免呈报表》一式一份,B5纸打印,贴照片,交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单位负责将复印件与原件认真核实并盖公章)。
由单位领导在《干部任免呈报表》“单位意见”栏中填写申报人近一、二年工作表现及考核结果,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报材料时间
请各单位于11月15日前统一将材料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管理科(校部517室,电话:83687383)。逾期不予受理。
东北大学人事处
二○○五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