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确定科员、办事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05-11-08  浏览次数:585

关于2005年确定科员、办事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今年确定科员、办事员工作仍按东大师字[2000]10号文件执行。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校、院管理干部、学生辅导员,并且经校、院、部、处对其德、能、勤、绩等方面考核合格者。

二、申报条件

1. 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定为办事员;任办事员满二年可定为科员;

2. 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定为科员;

3. 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可定为科员;

4. 转岗者,须在管理岗位工作满一年,根据学历情况研究确定办事员或科员;

三、材料要求

如有符合条件者,由单位统一到人事处师资管理科领取《干部任免呈报表》或到人事处网页下载区的“其它类下载”下载。

由本人填写《干部任免呈报表》一式一份,B5纸打印,贴照片,交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单位负责将复印件与原件认真核实并盖公章)。

由单位领导在《干部任免呈报表》“单位意见”栏中填写申报人近一、二年工作表现及考核结果,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报材料时间

请各单位于11月15日前统一将材料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管理科(校部517室,电话:83687383)。逾期不予受理。

 

                     东北大学人事处

                      ○○五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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