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北大学2006年人员补充计划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05-11-08  浏览次数:225

关于东北大学2006年人员补充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实现我校建设目标的要求,须认真做好教职工的补充工作,根据我校师资队伍的现状及其发展目标,现对我校2006年人员补充计划做如下要求:

一、继续贯彻执行教育部教人司[2001]12号文件《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事业单位接收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的通知》和东大师发(1997)17号文件《东北大学教职工补充管理办法》。

二、各单位应结合现有教师队伍现状和教师补聘后的空余岗位情况,在严格保证补充教师质量的前提下对外招聘,具体要求如下:

1、 硕士及以上学历且大学本科、硕士学历为全日制重点大学毕业,博士点学科要求补充博士研究生。(对于有充分证据表明确为在学术研究和科研方面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可适当降低此项要求)

2、 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对于有充分证据表明确为在学术研究和科研方面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可适当降低此项要求)

3、 专任教师的补充要注意学缘结构的改善,无外校高等教育经历的我校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超过补充人数的50%。

三、工程技术人员及院校两级机关管理人员的补充要严格限制数量、保证质量,无空岗的不补充。所补充人员的本科学历必须为全日制重点大学毕业。原则上如能在学校内部调整的,不从毕业生或调入人员中补充。工人、实验人员原则上不补充。

四、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整体发展需要,充分考虑岗位定编、退休情况等因素,切实合理地提出2006年非教师人员补充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单位认真、详实地填写本通知的附表;

2、各单位需报送《东北大学2006年非教师人员补充计划情况一览表》的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到人事处网页下载区的“其它类下载”下载);

3、书面材料要求一律用A4纸,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请务必于2005年11月15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科(校部517室,电话:83687383),逾期未报,不列入年度补充计划。

附表:《东北大学2006年非教师人员补充计划情况一览表》

 

      东北大学人事处

      〇〇五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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