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东北大学博士后科研基金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促进我校博士后工作,激发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热情,鼓励在站博士后在科学研究中不断取得高水平成果,加快优秀人才成长,学校制定了《东北大学博士后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各有关单位即日起可以根据该办法组织申报并推荐人选。相关事宜如下:
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东北大学博士后科研基金申请表》(可从人事处网站下载区下载),并将申请表提交流动站所在单位。
2. 各单位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平、公正选拔本单位推荐人选,负责人在推荐意见栏签署意见后统一将申请材料在2006年3月15日前上报人事处。
东北大学人事处
200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