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3-03-05  浏览次数:85

关于开展2013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2013年香江学者申报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3年度拟选派50人,资助经费为每年15万元人民币和15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医疗保险及往返旅费。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申报条件

    我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二)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校级通过博士学位答辩的决议证明),身体健康。

    (三)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四)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3.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以及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4.单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的重点培养对象。

    三、申报程序

    (一)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招聘职位在中国博士后网站chinapostdoctor.org.cn查询,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二)递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准备材料

    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简称《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申报材料须制成电子版,并刻制在1张光盘上,随纸介材料一同上报。

    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申报材料要简明,介绍性文字要准确、写实、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四、有关要求

    1.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318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材料若存在不实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自动取消资格。

 联系电话:86961

 

 

20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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