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补充通知》,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调整说明
(一)申报条件第2条中,“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调整为“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二)“辽宁省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等省内其他人才计划、项目资助的高层次人才中涉及团队的,除团队负责人外,其他团队成员均在推荐选拔范围内。
二、相关要求
(一)请各部门根据调申报条件,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其他相关材料及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兴辽英才计划”相关项目申报的通知》。
(二)请将申报材料于
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