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征集辽宁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专家人选的函》
为做好全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辽宁省职称评委会核准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辽人社发〔2017〕10号),现拟征集全辽宁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专家人选,入选统计高级评委会委员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统计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权威性和较高知名度,一般应担任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授)5年以上,其中,中青年评委委员任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授)3年以上。
(二)长期人从事统计(经济、会计等相关)专业(教学)科研工作,业务能力强,能够全面掌握本专业相关理论、知识、技术标准、技术范围和本专业发展前沿。
(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熟悉职称政策,能够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
(四)恪守职业道德,能够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请根据以上要求,从关心和支持统计职称制度改革、统计专业高级人才培养的角度出发,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入选条件,本着个人自愿申报原则(已经进入统计专家评委库的不再次申报),组织好专家征集工作。
说明:
请以部门为单位进行推荐,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切实加强对推荐人选师德师风的考查,择优推荐。
请于9月12日17:00前将《辽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专家推荐(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在“单位推荐意见”一栏中加盖单位公章)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同步发送电子版,联系人:时英晋,电话:87383,邮箱:shiyingjin@mail.ne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