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异地就医门诊报销的通知
各部门:
按照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相关要求,根据工作安排,请2022年异地就医教职工于2023年3月31日之前,将未报销的异地门诊及特慢病门诊相关材料邮寄至学校。具体包含以下材料:
1.收费票据;
2.费用明细原件(费用明细必须和收费票据上的金额逐一对应,例如收费票据上面写的检查费500元,必须要有500元具体包含的检查项目及每项的金额;如果明细是光感纸的请一定提前复印好,否则容易磨损看不清楚影响报销);
3.与收费票据对应的门诊病历(特别强调:根据省医保中心工作要求,门诊病历需要和收费票据逐一对应,否则无法报销);
4.处方签(没有此项材料的无需提供);
5.身份证或者医保卡复印件。
收件人:宋佳臻;收件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东北大学综合楼1308室,电话18240316895。
异地就医门诊报销工作,体现了学校对教职工的关怀。希望各部门予以高度重视,积极配合,顺利完成申报工作。
人事处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