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3-05-29  浏览次数:10


有关部门

根据《2023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3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设置及金额

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金额为10万元/全国每年不超过10

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金额为3万元/全国每年名额不定

宝钢优秀教师奖金额为1万元/全国每年270名左右

申报范围及条件

申报范围

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申报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学习、创新、动手、灵活运用知识、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学校从申报宝钢优秀教师奖人员中,择优确定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1名,推荐给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参评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的评选。

三、评选原则及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民主推荐程序,采取自主申报与学校提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切实做到广泛宣传、有序组织、严肃推荐。

各部门评选中要注重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的考察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特别是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影响,以及对学生“五种能力”培养成效的考核,并注意向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中青年教师倾斜。

各部门严格审核申报人资格,原则上各项奖教金(宝钢教育奖、江河奖教金、方大奖教金、王玉仑奖教金、张捷迁基金奖教金等)之间三年内不兼得,同一奖项须间隔五年以上方可申报,且上一次参评并获得奖教金时所用到的成果不得再次使用。

每部门限推荐1人,部门须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四、材料报送安排

申报人员认真填写相关材料,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无法提供有效佐证材料的一律不得填写。对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

请各部门于616日前将《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奖推荐人选信息一览表》(附件1一式一份,经部门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公章)及佐证材料送人事处,同步发送一览表》Excel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人事处汇总整理推荐材料,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学校研究确定正式推荐人选。

联 系 :徐文斌

联系电话:83687383

电子邮箱:xuwenbin@mail.neu.edu.cn


附件:1.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奖)推荐人选信息一览表.xlsx

2.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pdf




                                            人事处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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